儿童和家属的校园政策

管家
人力资源副总裁
类别
人力资源
生效日期
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七日
最后一次内容更新
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七日

目的

明尼苏达州社区和技术学院(M State)是一个多样化的教室环境, 办公室, 实验室, 体育设施, 娱乐和其他公共区域. 欢迎并鼓励游客参观大学校园. 为保护健康,有必要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和限制探视, 确保所有员工的安全和生产力,并符合法规要求.

定义

孩子

为本政策之目的, 儿童被定义为年龄在16岁以下的人,不被大学录取为学生.

政策

在教室里

孩子们不允许进入教室. 可给予例外, 在一段有限的时间内, 必须事先获得负责该课程的教师的批准. 儿童不得进入操作危险设备和/或化学物品的区域, 清洁产品, 储存或使用溶剂或任何有害产品. 例外情况是大学赞助的旅游/活动,16岁以下的儿童有监督,并且是旅游/活动的一部分. 作为开放校园区域的临时访客, 除非造成干扰,否则不得限制儿童进入.

在工作场所

儿童不得出现在员工的工作场所(e).g. 办公室、教室、实验室等.),以代替雇员在工作时间内的其他托儿安排. 在紧急情况下,适当的主管或指定人员可在一段特定和有限的时间内给予例外.

无人看管的孩子

没有员工, 学生或访客不得将孩子留在校园无人看管, 包括在建筑物中, 在校园里, 或者在车里, 也不应该把孩子留给学校的员工,除非这个孩子参加了学校授权的项目.

责任

当孩子出现在教室或工作场所时, 父母/监护人/陪同的成年人有责任确保孩子不会扰乱教育或工作环境.

根据明尼苏达州法令626条.学校有义务报告虐待未成年人的情况. 对未成年人的虐待包括虐待和忽视. 忽视包括让孩子无人看管.

参考文献

明尼苏达州法令626号.556

明尼苏达州雇员道德准则

下一次预定的审查
政策作者(年代)
达契亚约翰逊
肖恩·安德森

修正

日期变更描述

政策更新.